邯郸央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导语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央企业发展壮大,不断优化驻邯央企人才结构,推动企业充分发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作用,现驻邯央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64名。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双向选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相关企业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驻邯央企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64名。招引岗位、专业、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2023年驻邯央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
本次引才工作由各驻邯央企具体负责,报名时间、方式、流程及其他事项详见各驻邯央企公告(网址见附件)。
四、支持政策
按照《关于深入实施“赵都礼贤台聚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享受如下政策:
1.引进的博士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2.本次引进的硕士以上学历人才,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Ⅰ类卡,享受子女入学、交通出行、公共文化等服务;
3.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45周岁及以下),享受5年内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或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
4.全职引进到企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享受5年内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或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5.全职引进到企业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享受3年内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6.全职引进到企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享受3年内每月500元生活补贴;
7.全职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在城镇“零门槛”落户,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五、回避原则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系统的岗位。
六、其他事项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