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邯郸市对于丢失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人员是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的。

  补办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补办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原办理《光荣证》时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办理独生子女保险的相关材料,或者单位出具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凭证,或者单位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3000元一次性奖励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确实领取过《光荣证》的佐证材料。

  拓展信息: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通知明确2016年1月1日(不含)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规定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未领取的,也可以申请补办。

  之前,省卫生健康委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项发出通知。明确从2019年3月15日起,全省停止新办《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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