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建造/翻修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导语 邯郸为了建造或翻修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分为城镇内房屋和农村房屋两种,分别所需的提取材料见正文内容。

  邯郸提取公积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分为两种情况,所需材料如下:

  1. 房屋坐落在城镇的:

  (1)集体土地使用证

  (2)县级以上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3)支付费用凭证

  (4)结婚证

  2. 房屋坐落在农村的:

  (1)集体土地使用证

  (2)县级以上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3)村级以上批准建房证明

  (4)支付费用凭证

  (5)本人户口簿

  (6)结婚证

  拓展信息:

  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之内。

  >>>公积金提取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邯郸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贷款办理方式、偿还规定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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