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23汛期缓缴社保要求

导语 今年受台风“杜苏芮”影响,河北省部分地区企业受汛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为减轻受灾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现就对受汛情影响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邯郸市汛期缓缴社保要求维护职工权益:

  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缓缴企业(单位)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和技能提升补贴,不影响失业人员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影响参保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工作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精准把握政策。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月将缓缴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缓缴险种及属期、缓缴期限、缓缴金额、人数等信息传递给省税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的各项要求,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各市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邯郸社保卡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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