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公租房会被收回吗?

导语 邯郸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文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邯郸公租房会被收回,收回条件如下:

  根据《邯郸市主城区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内居住的。

  (二)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三)不再具备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经催告拒绝退出的。

  (四)有关信息发生变动超过规定条件不告知的。

  (五)转租、出借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毁损、破坏公共租赁住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邯郸市公租房详细办理流程请点击 邯郸公租房申请指南 查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邯郸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中回复【公租房】,可获取2023邯郸公租房申请指南、入口、材料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