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是多少?

导语 邯郸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是不相同的,具体的起付标准,本文为您介绍。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主城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一级中医(中西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二级中医(中西医)定点医疗机构400元,县级三级中医(中西医)定点医疗机构500元,市级中医(中西医)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拓展信息: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参保人员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执行以上起付标准,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邯郸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邯郸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入口、、缴费记录查询、参保指南、报销办理指南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