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社保转移指南

导语   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同时不能转移的保险还包括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但是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医疗保险可以转划,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转移账户全部余额。

办理条件

参保人跨地市更换工作的,可以将原工作地缴纳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工作地与新工作地的缴费合并。两地的参保缴费信息连续记录,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保证参保人员社保权益完整、准确。

办理材料

单位办理

1.业务申请单,原件1份;

2.单位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原件1份;

3.附件材料:

(1)原参保地存在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还需提供:

①一次性缴费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实施前(即2016年11月28日前)发生的,提供补缴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书面承诺书》;

②一次性缴费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实施后(即2016年11月28日后)发生的,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2)2010年1月1日后在我省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且非本省户籍的,还需提供: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社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材料。

个人办理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

2.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

3.附件材料:

(1)原参保地存在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还需提供:

①一次性缴费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实施前(即2016年11月28日前)发生的,提供补缴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书面承诺书》;

②一次性缴费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实施后(即2016年11月28日后)发生的,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2)2010年1月1日后在我省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且非本省户籍的,还需提供: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社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材料。

办理方式

单位办理

单位登录“邯郸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网址:https://handanshebao.com/ythwb/static/loginsyth.html)网上办理。

个人办理

1.线上办理:

登录“河北人社”APP,点击菜单栏“服务”>“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栏目下的“企业养老转入”。


2.现场办理:

携带办理材料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邯郸社保经办机构地址汇总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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