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未戴头盔骑电动车的处罚标准

导语 邯郸市对于骑电动车未戴头盔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将处以不同的罚款,本文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11月1日起,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视情节依法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拓展信息:

  电动车上牌方法:

  方式一: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选择办理时间和登记服务网点,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

  2、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通过线上进行预登记的,也可选择邮寄号牌办理登记,邮政投递人员到达投递地址后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根据寄达信息将号牌投交给用户并完成安装服务。邮寄费市辖区为10元,跨市15元,跨省20元。

  方式二: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直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现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受理、采集信息,顺序发放号牌,完成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邯郸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上牌】可获河北省及邯郸市电动自行车最新政策、上牌网点、网上办理入口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