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材料一览(建设用地+房屋所有)

导语 不动产物权无论是设立、变更,还是转让和消灭,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才生效,否则就无效。邯郸本地宝为您整理了邯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含地下(建)构筑物)办理申请材料一览,详细内容见正文

  邯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含地下(建)构筑物)办事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如有委托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士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总平面图;

  5、工程核实意见和竣工验收测量报告(仅地下空间车位(库)需要);

  6、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7、不动产测量报告;

  8、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9、地名办公告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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