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医保报销比例

导语 邯郸市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小编整理了邯郸医保报销比例、起付标准等,详情见正文。

  城镇居民

  起付标准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转外治疗为1200元。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注: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5年后(2007年也包括在内),每继续缴费一年,报销比例提高1%,最高提高报销比例不超过10%

  最高限额

  每年度支付医疗费最高限额每人25000元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30元

  比例:居民报销50%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400元,退休人员为300元;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550元,退休人员为450元;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700元,退休人员为600元。

  从三级医疗机构转出的就医人员一律执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部分

  在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就医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为2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为22%;

  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部分

  在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就医为3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为1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为70%;

  1万元以上部分

  在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就医为8%,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为1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为12%。

  注: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比例在在职职工个人负担比例的基础上,分别降低5%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邯郸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邯郸居民医保缴费入口、缴费记录查询、药品报销目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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