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导语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20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详情见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最新气象会商结果,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好转,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20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日内,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本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bwqlpu@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冀建南 王俊峰 311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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