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导语 邯郸市失业保险领取待遇有哪些?邯郸市失业保险领取有什么用?邯郸本地宝为你提供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截至目前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和领取期限如下:
1.【领取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的90%计算,具体如下。
(1)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武安市:1980元;
(2)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永年区:1800元;
(3)峰峰矿区、肥乡区、临漳县、成安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魏县、馆陶县、大名县、广平县、磁县:1620元。
2.【领取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温馨提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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