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大名县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公布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省教育厅、邯郸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6年我县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下同)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工作要求与基本原则
(一)工作要求
落实立德树人,按照公平公正、科学规范、阳光招生的要求,优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结构,统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推动我县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招生政策、计划、程序、结果全面公开。
2.科学规范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科学制定招生计划,规范招生流程和录取标准,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3.分级管理原则。县教育体育局依据省市招生政策,统筹负责全县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各高中学校、职教中心在县教育体育局指导下,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4.普职融通原则。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规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
1.计划制定要求。严格落实招生计划管理责任,市教育局统筹制定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
2.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学校在评估办学条件和招生能力的基础上拟定本校招生计划,经县教育体育局初审,市教育局复核,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市教育局下发招生计划。
3.中职学校招生计划。中职学校结合学校基础设施、师资队伍配置、专业建设水平等核心办学条件,拟定本学校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复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统筹下达各学校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
1.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县域内招生。
2.我县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初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和小语种特长生。
3.邯郸市万江高级中学(民办高中)在我县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30%,不允许跨市域招生。
4.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允许在我县招生。
5.县职教中心可面向全市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大名县学生入学需求。
三、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邯郸市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简称中考平台)填报志愿,可在不同录取批次按规定填报一个或多个志愿。
(二)批次设置
考生志愿共设置五个批次,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
1.提前批:“3+4”本科、“3+3”专科。
2.第一批: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对口升学班志愿。设置平行志愿30个,大名县考生可填报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中职对口升学班平行志愿10个。考生可填报全市中职学校的中职对口升学班志愿(注册中职学校学籍)。
3.第二批:面向我县招生的高职院校,可以填报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
4.第三批:面向我县招生的中职院校,可以填报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
5.第四批:面向我县招生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县职教中心。
(三)填报要求
考生应根据中考招生政策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结合自己的中考成绩、学习潜质、生涯规划等因素,按先后顺序填报适合自己的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学校、教师应尊重学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
四、招生录取
(一)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依据中考成绩、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特长生由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中考成绩、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方式
2026年高中教育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全部通过“邯郸市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简称“中考平台”)进行,分批次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实现高中招生一网通办全覆盖。从中考报名、中考成绩公布、志愿填报、招生录取、录取确认、结果查询,全部实现网上平台办理。录取结果将作为各学校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
(三)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
(1)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根据中考成绩(特长生需结合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考生志愿、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征集志愿录取。普通高中批次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根据录取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公办高中面向全县招生范围征集志愿,民办高中面向全市征集志愿。
(3)录取网上确认。普通高中批次,各学校在录取投档后,考生要在“中考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未在网上及时“确认”视为放弃普通高中批次学校的录取,进入下一批次录取投档。
2.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学校同步招生,根据中考成绩(特长生需结合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考生志愿、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
体育、艺术、科技和小语种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后,结合中考成绩通过“中考平台”统一录取。
4.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中职对口升学班和普通班学生,依据考生中考成绩、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录取,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可面向全市征集志愿。除统招应届毕业生外,往届初中、高中学生实行线下登记报名,由招生学校依据剩余学位情况择优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县教育体育局成立阳光招生工作专班,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规划、人事、教育、监察等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教育股,加强对全县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指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平稳进行。
(二)规范招生行为。严格实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城市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严格规范各类加分项目和分值。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等。严禁高中教育阶段学校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违规招录特长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招收非特长生,严禁学校委托或组织社会人员参与招生和通过中介非法招生。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格招生收费标准和程序。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初中学生提前授课。中职学校招生严禁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与不具备招生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招生。
(三)均衡配置资源。积极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流动趋势,科学优化资源配置,做好学校布局规划,推动现有普通高中挖潜扩容,加快扩大公办学位供给。通过租赁闲置校舍、推动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转设综合高中等方式,扩大普通高中总体招生规模,满足学生就读普通高中需求。
(四)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通过班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政策解读、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等方式,让学生和家长详细了解今年的招生政策、程序和办法,确保考生和家长的知情权。
(五)严肃招生纪律。对任何形式的违规争抢生源、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规定区域招生、违规特长生招生、人籍分离、学籍造假、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等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依规依纪对相关学校和责任人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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