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导语 邯郸提取公积金用于大修自建房的情况有两种,根据住房所在地不同所需要的材料也不同,具体信息见正文内容。
邯郸提取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分为两种情况,所需材料如下:
1. 房屋坐落在城镇的:
(1)县级以上房产部门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支付费用凭证
(4)结婚证
2. 房屋坐落在农村的:
(1)集体土地使用证
(2)县级以上房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3)村级以上修房证明
(4)支付费用凭证
(5)本人户口簿
(6)结婚证
拓展信息:
公积金额度部分提取范围: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取额度为支取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价额。
2、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一年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
3、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到百元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邯郸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贷款办理方式、偿还规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