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个人自愿公积金缴存指南
导语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邯郸个人自愿公积金缴存面向人群、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等相关问题。
邯郸个人自愿公积金缴存方式详见下文:
面向人群:
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等。
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不适用本办法。
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
1、缴存基数:
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基数<上年度邯郸市社会平均工资*3
2、缴存比例:
10%<缴存比例<24%(缴存人自主选择)
3、月缴存额: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办理材料:
1. 身份证
2. 居住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
3. 个人结算账户(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银行借记卡)
办理条件:
1、在邮郸市辖区内居住,且未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2、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信用良好,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办理地点:
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属县 (市、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邯郸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贷款办理方式、偿还规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