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邯郸市车检业务容缺办清单
导语 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制定推出车驾管保障服务提升“十项措施”,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邯郸市车检业务“容缺办”:
在市、县车管所、社会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各服务网点实行“容缺办”。在用机动车查验(检验)时,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对车辆车身漆面有轻微破损等20项情形可正常办理。
车检业务“容缺办”清单
在用机动车查验(检验)时,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查验(检验)项目实行“容缺办”。
一、容缺通过的情形
1.车辆标牌(铭牌或标贴) 破损或者脱落的;
2.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或粘贴不足以改变车身颜色、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文字、图片的;3.车标在不改变外形的前提下更换颜色的;
4.进口车无中文警告性文字,但已经用图形表示警告内容的;
5.车身局部(如车窗边框)加装镀铬、不锈钢装饰线的;
6.雾灯加装镀边罩壳的;
7.后视镜更换罩壳或者喷涂其他颜色的(外观式样不得改变);
8.非营运载客汽车经有资质的改装厂对座椅(驾驶人座椅除外) 进行商务化改装,且座椅数量不变,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
9.载货汽车加装侧标志灯、侧反射灯或示廓灯的(后射灯除外);
10.前照灯光束垂直偏移不达标的,建议维护。
二、容缺整改的情形
11.车身漆面有轻微破损,不影响安全且正常使用的;
12.风窗玻璃有轻微裂纹的(驾驶人视线位置除外);
13.灯罩有轻微破损,不影响安全且正常使用的;
14.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未按规定配备机动车专用三角警告牌或反光背心的(年检车辆除外);
15.前车标完好,后车标缺失或损坏的;
16.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侧风窗玻璃用于观察后视镜的视野可视区域可见光透射比不足70%的;
17.车辆侧后防护装置有轻微变形,但不影响安全防护作用的;
18.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轮胎胎面及胎壁有局部磨损、破裂,但不影响安全使用的;
19.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存在车顶加装有行李架,改变散热器面罩样式的(改变车标的除外),要求48小时内向公安车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备案;
20.“冀D”号牌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模糊难以辨识,但实际车辆与档案、公告照片一致的;机动车与行驶证照片有差异,但与档案、公告照片一致的。
“容缺整改”项目需车主在 48小时内自行整改,若因未及时整改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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