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高效办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未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导语 邯郸人社局发布了《邯郸市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办理指南的公告》,分6种情形办理退休业务实现退休“一件事”一网通办,一起来看看

  邯郸市高效办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未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完成后,对已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业务流程与企业(个人)退休“一件事”(正常退休)相同。

  1.申报。企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6-12个月,参保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申办人)通过退休“一件事”申办入口,按照系统智能引导勾选需要办理的企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填报相关信息,分类上传办事材料。

  2.受理。系统自动受理后,将办理企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相关材料推送人社行政部门。

  3.办理退休。人社行政部门接收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企业养老保险正常退休人员待遇条件认定表》,同时反馈申办人、政务服务部门。未通过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审核的,系统反馈申办人,告知原因,重新申报。

  4.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参保人员退休当月系统自动将《企业养老保险正常退休人员待遇条件认定表》和申报材料分别推送社保经办机构、住建(公积金中心)、医保部门,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结果反馈申办人、政务服务部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邯郸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退休申请】可获邯郸市退休申请指南,包含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详细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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