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邯郸丛台市十一中招生范围

导语 为认真做好2021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发布《邯郸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划片范围。

  市十一中

  招生范围:

  中华大街以东、滏河大街以西、丛台路以南、展览路以北

  对口小学:

  曙光小学、展览路小学、丛台区实验小学

  公办初中

  市直学校招收主城区三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人籍一致)。具体安排如下:

  (1)确定分配名单(8月5日至8月12日):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三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划片就近的原则,确定片内生录取名单。

  (2)初中学校录取(8月13日至8月22日):初中学校印发预录通知书,学生家长向初中学校提交审验资料(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等)。核验确认后,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学生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民办初中

  1. 报名条件

  本着自愿原则,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填报志愿。条件为具有学校所在行政区域内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人籍一致)。双(多)胞胎子女填报信息时,家长可申请“双(多)胞胎绑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即“双(多)胞胎”一个报名号、产生一个派位结果,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派位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凡是报名民办学校(含直升)的学生,不论民办学校录取与否,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片内生学位。后需到公办学校就读的,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片内生对应学校学位情况确定,如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招生范围

  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行政区域内学生入学需求,当所在区招不满,仍有空余学位的,可适当跨县(市、区)招生,不得跨市招生。

  3.招生计划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严禁超规模、超计划招生。

  4.具体安排

  (1)上报直升人员名单(8月1日前)

  市属民办初中学校附属小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核定附属小学有意愿直升该校初中学生学籍信息,于8月1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

  (2)网上报名(8月5日至8 月12日)

  报名网址:http://hdzs.hdjy.net.cn

  第一阶段(8月5日至8月8日),为学校所在行政区域内学籍学生报名,即凡具有市属民办初中学校所在行政区域内学籍的学生,且有意愿到该初中学校就读的均可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结果。不再启动第二阶段报名。

  第二阶段(8月9日至8月12日),学校所在行政区域内学籍学生报名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启动学校所在行政区域外其他县(市、区)学生报名。当区域外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空余学位的,全部录取。当区域外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区域外报名学生录取结果。

  (3)电脑随机派位(8月15日)

  市教育局将利用《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服务系统》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各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媒体代表等参与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电脑随机派位除按招生计划数随机产生外,同时按规定比例也派位出补录学生名单,以备随机派位放弃就读名额的即时补录使用。

  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结束后,录取名单分别由学校和市教育局盖章将录取名单在现场公示并备案。

  (4)报到入学(8月16日至8月18日)

  按照录取结果,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5)补录(8月20日前)

  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空余学位依据随机派位方式产生的补录学生名单前后顺序依次补录。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6)公布招生最终结果(8月22日前)

  民办学校最终录取结果(包括直升、随机派位结果)由市教育局和民办学校通过官网和公众号等途径统一向社会公布,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应与公布的录取结果一致,不得“增加”“替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邯郸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报名】可获邯郸市今年民办中小学的招生报名入口、报名时间安排、招生计划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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