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办流程

导语 邯郸市对于特困人员是可以进行申请救助供养的,需要先向户籍所在地的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材料,之后会进行相关的审核。

  1、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

  4、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

  拓展信息:

  截至2018年9月份,全市共保障特困供养人员22334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21976人,城市特困人员358人。目前,全市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平均标准为10353元/年,分散供养平均标准为9689元/年,农村集中供养平均标准达到8534元/年,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5372元/年,全护理平均标准为2584元/年,半护理平均标准为1838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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