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依据《邯郸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定价目录》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市丛台区等五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依据《邯郸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定价目录》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市丛台区等五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仍按邯发改房〔2016〕154号文件执行,具体标准如下:一类区域8.80元/平方米·月;二类区域8.20元/平方米·月;三类区域6.30元/平方米·月;四类区域5元/平方米·月。
二、公共租赁住房区域划分
一类区域:
陵西大街以东、联纺路以南、滏东大街以西、陵园路以北。
二类区域:
1.铁西大街以东、北仓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学院路以北, 除去一类以外的区域;
2.东环路以东、联纺路以南、京珠高速公路以西、人民路以北的区域。
三类区域:
百家大街以东、北环路以南、京珠高速公路以西、支漳河以北,除去一、二类以外的区域。
四类区域:
一、二、三类以外的区域。
三、相关要求
(一)租金标准属于政府定价项目,执收单位要切实加强自律,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公示制度,严禁违规征收行为,自觉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监督。
(二)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其他各县(市、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当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建部门、财政部门按政策要求确定,向社会公布。
(三)此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原邯发改价调〔2022〕83号文件废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邯郸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中回复【公租房】,可获取2025邯郸公租房申请指南、入口、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