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租住当地政府核验的保障性住房的,核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房租收据。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房租收据上显示的租金金额(提取到百元位)(提取到百元位)。
二、租住市场其他住房的,核验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有效期3个月)。无房职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按两次提取间隔月数,对日计算。
主城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开区、冀南新区)的无房职工每月最高可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年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14400元。
主城区以外的无房职工,每月最高可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年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96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减半执行。
职工距上次租房提取间隔超过12个月或首次按照租房提取,可按照年度提取额度进行提取;如距上次提取时间不足12个月,则按照间隔月数*每月可提取金额计算提取额度。
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仍减半执行指的不是单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提取额度减半执行,而是职工婚姻状态为未婚、离异、丧偶的,提取额度减半执行。
职工与配偶缴存单位属于不同区县的,可以选择任意一方的缴存地出具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提取额度按照无房证明所属区县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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