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邯郸市不动产转移登记办事指南全指南来啦!包括新建商品房转移、存量房转移登记、回迁返还转移登记等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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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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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新建商品房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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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到场人员 |
合同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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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2011年10月以前完成首次登记的项目无需提供该项); 4、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全额购房发票含贷款部分和退、补款发票(税务部门收取),原件; 6、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户口簿;未婚、离异、丧偶需提供显示相关信息的户口页(税务部门收),原件; 7、其他必要材料。 如有预告抵押合并还需提交: 1、不动产登记证明或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2、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书,原件; 3、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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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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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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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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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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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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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存量房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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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双方当事人;继承由继承人单方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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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证明不动产发生转移材料,原件; (1)因买卖需提交存量房买卖合同; (2)集资建房需提交售房分户价格表、集资建房买卖契约; (3)因赠与需提交能够证明赠与事实发生的相关材料或公证书、生效的法律文书; (4)因继承、受遗赠取得需提交能够证明其继承、受遗赠的相关材料或公证书; (5)房改购房需提交售房分户价格表、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6)因离异析产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已生效的调解书、判决书; 4、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户口簿;未婚、离异、丧偶需提供显示相关信息的户口页(税务部门收取),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 注:出售的不动产为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卖方需夫妻双方到场,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离异析产需双方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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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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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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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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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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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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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回迁返还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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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回迁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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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2011年10月以前完成首次登记的项目无需提供该项),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产权返还协议书、原产权证书注销证明,原件; 4、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 5、超面积部分购房发票,原件(税务部门收取); 6、配偶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户口簿;未婚、离异、丧偶需提供显示相关信息的户口页(税务部门收取); 7、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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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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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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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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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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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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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单位产(土地、房产)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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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双方受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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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双方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转让合同或发生转移的材料,原件; 4、缴纳相关价款和税费凭证,原件; 5、公司章程,加盖公章复印件;企业登记变动材料,原件(税务部门收取)原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材料,原件; 8、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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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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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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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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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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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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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夫妻双方申请共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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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到场人员 |
夫妻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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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双方身份证,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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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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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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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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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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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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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面积增加或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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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到场人员 |
不动产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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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证明发生面积变化事实的材料,原件; 4、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提交出让补充合同,原件; 5、权籍测绘调查材料,原件; 6、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凭证,原件; 7、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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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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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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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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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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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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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地址坐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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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不动产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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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原件; 4、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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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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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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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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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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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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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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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不动产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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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有权批准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原件; 4、权籍测绘调查材料,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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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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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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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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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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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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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期限、性质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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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不动产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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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原件; 4、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原件; 5、权籍测绘调查材料,原件; 6、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凭证,原件; 7、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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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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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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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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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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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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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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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预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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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身份证明,原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3、预告登记约定协议,原件; 4、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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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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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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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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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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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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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注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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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协议双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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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身份证明,原件;2、不动产登记证明或预告登记证明,原件;3、商品房预售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债权消灭、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证明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原件;4、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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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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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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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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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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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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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更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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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不动产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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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身份证明,原件; 2、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原件; 3、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原件; 4、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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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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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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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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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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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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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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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不动产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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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包括: (1)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4、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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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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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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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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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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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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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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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所有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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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原件;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原件;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原件;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原件; 9、完税(免税)证明,原件; 10、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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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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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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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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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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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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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存量房转移、抵押合并登记交易、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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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双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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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备案的业务章)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或经备案的业务章,法定代表人手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备案的业务章);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配偶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户口簿;未婚、离异、丧偶需提供显示相关信息的户口页(税务部门收取),原件; 6、主债权合同,原件; 7、抵押合同,原件。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 8、其他必要材料。注:出售的不动产为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卖方需夫妻双方到场,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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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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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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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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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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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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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登记(适用于个人全款购买不含抵押的二手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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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双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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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4、户口簿,原件(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税务部门收取); 5、配偶身份证明,原件(税务部门收取); 6、结(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税务部门收取); 7、纳税(完税)凭证,原件; 8、其他必要材料。 注:代为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公证或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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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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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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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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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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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名称 |
属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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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适用企业全款购买新建非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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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
双方受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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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营业执照,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买卖合同,原件; 4、购房全款发票或纳税(完税)凭证,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 注:代为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公证或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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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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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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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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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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