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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怎么办理?

导语 邯郸市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怎么办?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怎么收费的?一起来了解

  邯郸市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办理指南

  登记到场人员:合同当事人

  申请材料:

  1、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2011年10月以前完成首次登记的项目无需提供该项);

  4、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全额购房发票含贷款部分和退、补款发票(税务部门收取),原件;

  6、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户口簿;未婚、离异、丧偶需提供显示相关信息的户口页(税务部门收),原件;

  7、其他必要材料。

  如有预告抵押合并还需提交:

  1、不动产登记证明或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2、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书,原件;

  3、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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