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邯郸市存量房转移登记怎么办?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怎么收费的?一起来了解
邯郸市存量房转移登记办理指南
到场人员:双方当事人;继承由继承人单方申请
申请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证明不动产发生转移材料,原件;
(1)因买卖需提交存量房买卖合同;
(2)集资建房需提交售房分户价格表、集资建房买卖契约;
(3)因赠与需提交能够证明赠与事实发生的相关材料或公证书、生效的法律文书;
(4)因继承、受遗赠取得需提交能够证明其继承、受遗赠的相关材料或公证书;
(5)房改购房需提交售房分户价格表、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6)因离异析产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已生效的调解书、判决书;
4、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户口簿;未婚、离异、丧偶需提供显示相关信息的户口页(税务部门收取),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
注:出售的不动产为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卖方需夫妻双方到场,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离异析产需双方到场。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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